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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在津城 | 法官可断“家务事”,审执协作破难题
“枫桥经验”在津城 | 法官可断“家务事”,审执协作破难题
  发布时间:2023-10-09 16:33:54 打印 字号: | |

近日,津南法院在处理一起涉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系列案件中,审执协作,合力破局,为当事人双方彻底结清了“经济帐”。同日,纠纷双方在津南法院存在争议的三件诉讼案件均撤诉,一件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由此,双方由离婚引发的多起财产纠纷案件同时化解。

赵某、李某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双方针对财产问题依然存在纠纷,并因此形成了多个诉讼案件。其中,赵某起诉李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中,赵某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经判决,李某应向赵某给付共同财产折价款37万余元。后赵某向津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关联案件了解到,李某已分别起诉赵某的父亲、哥哥,要求二人偿还借款,该两案正由津南法院民三庭审理;另,赵某之父已起诉李某之父,要求确认车辆权属一案正由津南法院小站法庭审理。

执行法官遂与审判法官迅速展开沟通,各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认为双方一系列纠纷可能主要源于两个家庭的“气”难消、“愤”难平,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争议,双方之间的诉讼之路将越走越远,两个家庭之间矛盾的“绳结”将越扎越紧。

经查明,在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李某存在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且李某经依法传唤亦未到庭。恰逢李某起诉赵某父亲、哥哥的案件即将开庭,执行、审判法官经沟通协调,共同确定了解决争议的一系列方案。

开庭当天,在家事调解室外,执行法官、法警等待庭审结果,因已查明被执行人李某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李某拒不履行义务,难逃被惩戒的结果。调解室内,审判法官在休庭间隙劝说双方念在夫妻一场,又育有子女,退一步海阔天空。一边面临法律威严,一边经温情感化,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就两个家庭之间所有矛盾商定了一揽子解决计划,李某当场向赵某转账15万元,并返还存在争议的车辆,同时,撤回三个诉讼案件的起诉,确认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签署协议约定两个家庭之间的经济纠纷就此全部了结。至此,四件审执案件全部妥善结案。

今后,津南法院将在力破“家务事”之难中进一步强化审执协作,发挥审执合力,善用说服教育,活用强制举措,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标。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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