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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规定”再解读再推动再落实
  发布时间:2023-07-10 10:40:0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切实将全面如实填报“三个规定”落实落地,津南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将今年7月定为“《工作指引》培训月”,由院督察室深入各部门,结合上半年填报情况,深入解读市高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工作指引》,引导全体干警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切实消除思想顾虑,不断增强记录报告的自觉性。

院督察室详细制定《工作指引》培训安排计划,目前,培训活动已开展3期,涉及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审管办、执行局、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7个部门在编干警及聘任制书记员共106人。结合市高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工作指引》,院督察室主要从提高思想认识、认清重要意义;厘清政策界限、无需填报和需要填报的内容;如何进行填报、需要注意的事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后果等方面,引用实际填报事例,逐条逐项、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地对“三个规定”填报进行了再宣传、再解读、再推动。

通过专门培训,部门干警纷纷表示,对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3种因履行工作职责无需记录报告15种需要记录报告的情形有了更清楚的理解和把握,澄清了以往的模糊认识,解除了思想顾虑,今后将会消除顾虑、走出误区、积极主动、全面如实进行记录填报。

“三个规定”为人民法院防止内外部人员干预司法、以案谋私、利益输送架设了全程留痕、依法追责的“隔离墙”和“高压线”,为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公正廉洁司法提供了制度保障。津南法院将持续用劲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地生根,接下来院督察室将按照计划安排,对其余9个部门干警依次进行培训,确保不落一人,确保全面解读,切实解决干警“不会填、不愿填、不敢填”的心理负担,实现由“要我填”到“我要填”,引导干警知敬畏、守底线,切实形成主动记录是习惯、拒绝过问是规矩的鲜明导向,努力达到“逢问必录、有问必填、应填尽填”。


 
责任编辑: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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