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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联动 创平台 优机制”诉源解纷工作法
“强联动 创平台 优机制”诉源解纷工作法
  发布时间:2023-12-20 15:50:19 打印 字号: | |

12月15日,天津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对天津市“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进行授牌,津南法院小站人民法庭"强联动、创平台、优机制"诉源解纷工作法成功入选,津南法院小站法庭负责人闵杰作为先进代表发言。

小站镇是我国历史名镇,又以稻闻名,是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小站稻的故乡,也是养老重镇和旅游资源集聚地,合同、农业、拆迁等传统纠纷与旅游、养老等新业态纠纷相互交织,案件数量较大。

近年来,小站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履行指导人民调解法定职责,用足用好人民调解在诉源解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形成“人民法庭+人民调解”源头治理机制,实现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

一、协同发力,充实诉源治理力量。一是“法官驻村”互联。以村居涉案数量、类型、难易程度作为考量因素进行司法数据分析,将辖区28个村居划分为红色、橙色、绿色三个涉诉风险区域,由4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进行下沉包联,全面入驻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人民调解员、村居干部共同排查矛盾隐患,合力化解纠纷。二是“府院联动”互通。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法庭、司法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召开“法治联席会议”,共享法治情报,加强重大矛盾纠纷化解方案的研判,积极掌握纠纷当事人思想动向,若发现新的苗头隐患,打通职能部门壁垒,综合施策化解矛盾。三是“同堂培训”互动。会同司法局合作创办“同讲一堂课”人民调解员系列培训活动,根据不同培训主题,人民法庭开展“类案裁判指引”发放讲解、典型案件巡回审判观摩、模拟调解现场互动参与等活动,让人民调解员在寓教于乐中受到熏陶,以“实战”交互形式增强调解能力和法治素养。

二、搭建平台,提供源头解纷场域。一是成立工作站。联合小站镇司法所成立“诉调对接工作站”,积极开展集体培训学习、定期联席会议、调解经验交流及涉众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在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法官沟通联络工作站”,用于法官定期走进村居,开展普法宣传,联合人民调解员共同化解村居小型、多发纠纷,给人民群众提供最优的“家门口”解纷场所。二是建立调解室。在人民法庭内部打造“明星”调解品牌,与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田景英深化指导合作,建立“田二姑”调解团队工作室,打造全镇人民调解品牌效应。对可能需要进行司法确认的矛盾纠纷,可选择在法庭开展调解工作,当场出具人民调解协议,当天法官确认协议效力,通过司法确认程序,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坚强的“法治后盾“,提升人民调解公信力。三是应用调解平台。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做好“诉调衔接”工作,将全镇人民调解员全部纳入该平台,实现人民法庭在线委派案件、人民调解员在线开展调解、在线申请司法确认、在线转立案等诉讼服务“一站转办、一站通办”,让当事人“足不出户,线上解纷”。

三、建章立制,助力调解效能提升。一是“实时指导”机制。法庭法官与其包联村居人民调解员建立“沟通指导工作”微信群,对于人民调解员调解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可以实时进行群内求助解答,必要时可以进行视频通话,让法官现身说法,提升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可度,提升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二是“宣传引导”机制。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二姑来帮调”专题栏目,定期线上报道人民调解示范案例,提升人民调解影响力。通过诉服中心大屏、立案窗口引导、线下法治宣传等方式,不断加大人民调解宣传力度,向人民群众释明人民调解的特点优势,提高人民群众知晓度。对于矛盾纠纷较小、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案件,引导其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导入诉前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零成本实质化解纠纷。三是“协同促调”机制。积极配合区司法局持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队伍规范化建设,细化工作程序,定期归纳司法确认过程中发现的人民调解协议不足问题,主动通报给区司法局及相应调解委员会,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沿着法治轨道高效运行。对在共同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表现突出、工作优异的人民调解员,及时与区司法局对接反馈,建议以适当方式给予表扬、表彰,进一步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职业尊荣感。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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