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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法院双港法庭“先行”普法队系列活动之“从法明理”
津南法院双港法庭“先行”普法队系列活动之“从法明理”
  发布时间:2024-04-03 16:41:35 打印 字号: | |

为践行枫桥经验和加强辖区内人民调解工作,3月27日,双港法庭与双新司法所共同组织辖区内二十余名法律明白人观摩庭审,旁听了法官丛大鹏审理的肖某诉某物业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原告肖某系被告物业公司管理秩序小区的长住居民,2020年被告以需居民缴纳车位费为由开始以每辆车每年度720元向居民征收。原告累计支付几年车位费,后称因发现被告在收取车位费时尚无合法资质,被告非原告小区实际物业管理人,被告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原告向法院主张要求被告退还上述款项。被告称其承包了涉案小区的车位管理,有权收取车位费。通过法官严谨的庭审程序和准确归纳争议焦点,使案件事实清晰明了,让双新街的法律明白人充分感受到了人民法庭的风采。

旁听后,双港法庭庭长、法官等与双新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各位法律明白人就当地的风土民俗与法定权利应当如何进行取舍和平衡进行座谈,各位法律明白人各抒已见、畅所欲言。丛大鹏法官就今后此类案件如何调解、解决,向各位法律明白人分享了相关法律规定和调解技巧,各位法律明白人表示获益匪浅。

    双港法庭庭长表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审判职能触角,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开创基层人民法庭工作新局面。

双新司法所相关人员表示:借助双港法庭专业审判力量,共同助力提高辖区内村居调解组织的纠纷化解成功率。今后,双港法庭与双新司法所应建立常态联络机制,密切合作交流,有效化解社会纠纷,共同维护双新区域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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