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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法院春节前为君友物业工人发放部分拖欠工资
津南法院春节前为君友物业工人发放部分拖欠工资
  发布时间:2014-04-29 14:44:22 打印 字号: | |

腊月二十九上午,津南法院执行一庭为君友物业三十名工人发放公司拖欠的工资。

20135月,君友物业公司因种种原因致经营偏离正轨,开始拖欠工人工资,至201312月,君友物业已累计拖欠工人工资184269元,且法定代表人不积极解决问题。赵宝谦等30位君友物业工人申请劳动仲裁并向津南法院申请执行,请求依据津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决定执行君友物业拖欠的工人工资。执行员多次试图与君友物业法定代表人联系协商解决办法,但其均避而不见,只是委托代理人搪塞。为保证工人在春节前拿到工资,津南法院及时对君友物业采取了强制措施,督促执行,最终君友物业在春节前履行了近40000元的义务。考虑到被拖欠工资的工人人数众多,按此比例分配难以收到好的效果,区里拨付的司法救济金已使用完毕。当时临近年关,经法院主管领导与市高院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得知市高院及时下拨各院部分司法救助基金。经研究决定使用少量救助基金,使工资发还比率提高20%。执行人员于腊月二十九日上午将被拖欠的部分工资采取现金形式发还到工人手中,解决了工人过节的生活需求。市高院司法救助基金的及时下拨,使上访问题得到缓解,体现了基层法院与市高院统一协调、执行高效的工作作风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工作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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