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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职业道德,共筑司法长城
——谈审判工作者的“中国梦”
严守职业道德,共筑司法长城
——谈审判工作者的“中国梦”
作者:刘永攀  发布时间:2014-05-28 15:39:01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是宪法规定的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光荣使命。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保证法官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意义重大,全体审判工作者只有高度重视职业道德的重要性,才能切实保证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当事人得到公平的裁判,群众得到实在的正义。司法者能否真正做到以更高的职业道德要求自身的行为,做出公正的审判,自古就是衡量一个国家制度优劣的标准。古语有云:“公生明,廉生威”;“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齐”,英国哲学家培根也曾说:“一次不公正的审理胜过十次犯罪”。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纠纷呈现多样化,人民法院和每一位法官面临的压力与挑战都是前所未有的,新时期,严守职业审判职业道德有了更为突出的重要性,成为全体法官的“中国梦”。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二条明确指出,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基本要求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这是对法官职业道德的完整表述,同时是对法官群体的司法行为提出了根本要求,即要紧紧围绕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狠抓职业道德建设,按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要求,从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五个方面对自身提出严格要求,切实提高人民法官的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

  一、忠诚司法事业

  司法事业的根本属性是人民性,司法权来自人民,必将服务人民。对党忠诚,对事业忠诚不止是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职业要求,也是对司法机关公务员提出的职业标准。

  首先,审判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从自身做起,增加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制度、意识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其次,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制度,特别是政治纪律,保守审判秘密,同时,还要身体力行得从事有益于发扬司法事业的活动,发表具有司法事业正能量的言论,充分展现我国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再次,要认真领会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充分体现了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宗旨理念、价值追求、基本操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政法领域的具体化,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继承和发展。人民法官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加强宣传教育,深刻领会学习,进一步认识坚持职业操守、恪守法官良知是依法独立办案的思想基础,法院是社会的良心,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中如果不能形成正确的大局观、价值观、业绩观、权力观,必将影响正确适用法律,激化社会矛盾,甚至冲击法院存在的合法性基础。

  二、保证司法公正

  “不患贫而患不均”,公正是老百姓最朴素的内心期望,也是对司法机关最高的要求。人民法官是中立裁判者,要始终做到不偏不倚、独立办案、自主判断。审判一线工作者在办案的过程中,会面临很多影响独立办案的因素,亲友说情、领导施压的情况普遍存在,其他国家机关利用职权左右个案的情形也是时有发生,托关系的门路层出不穷,遇事先托人的行为更是屡禁不止。法官必须本着向法律负责、向人民负责的工作态度,思想上筑起坚固的堤坝,依法独立审案,抵住影响公正审判的洪流,在办案过程中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预,同时,也要洁身自好,不评、不论、不问其他法官正在办理的案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提高法官职业道德就要狠抓这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凡是明知与一方当事人有特殊关系的,要自行回避。要做到公正司法,还需要法官高度重视职权的行使中既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又注重给予当事人正当程序。法官必须具有高度的程序意识,保证双方当事人在公平的环境下充分享有陈述、辩论的权利,法官通过正确运用各项诉讼程序,把公平正义摆在当事人眼前,辨法析理,定纷止争。

  三、确保司法廉洁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中明确指出,“坚决反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司法不廉通过对司法公正、群众利益、公平正义的“三重”损害,使司法公信不复存在,可以说司法廉洁是司法公信的基石,更是司法公正的道德保障。始终做到廉洁办案,是审判人员永远恪守的道德底线,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逾越。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可能受到很多物质诱惑,要具有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不和当事人过密交往,不吃请,不收礼,不利用自己的职权为家人和朋友谋取利益,严格遵守《公务员法》和《法官法》关于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等规定,不以法官的名义赚取非法利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这是一个掷地有声的政治承诺,更是对公务员职业道德提出的更高要求,审判人员要深入学习,认真体会,注重落实,要下大决心改进审判工作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审判人员要结合岗位实际,多多走进群众身边,听民声解民忧。在保证不与当事人过密交往的基础上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量以调解方式结案,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四、坚持司法为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和创造性在于始终将服务人民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司法制度、司法程序的设定和完善都着重体现便民性。法官要时刻为群众着想,在诉讼过程中,多给当事人提供便利,不因为自己的工作给当事人增加讼累,在接待法律知识匮乏的当事人时,耐心释明法律,用通俗的语言给当事人阐明权利义务,讲清法律后果,明确责任归属。

  在改进工作方式方面,要着力改进态度作风,增加基层法庭的服务性,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多做群众工作,使人民法官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和亲和力。现实工作中,群众对法官的态度作风不满意,往往导致对法官作出的判决不信服,理不通则气不顺,气不顺则愤难平,愤难平则案不结。这就要求法官多动脑筋,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为群众服务的同时使群众对法官的工作多一份关心,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支持。只有赢得群众的好评,才能真正有效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

  五、维护司法形象

  司法机关的公平公正形象,是通过几代审判工作者对事业孜孜不倦、鞠躬尽瘁换来的,值得所有审判工作者分外珍惜,并发扬光大。首先,要不断加强自身业务与理论学习。法官可以利用各种本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更新业务知识,与其他同事交流调判技巧,提高审案能力,同时,还要注重理论知识充电,利用工作时间,刻苦钻研法律知识,及时掌握最新的法条变化及司法解释,正确适用法律。其次,工作时间要注重司法礼仪。在执行公务时,要按要求着装,语言得体,对外树立良好的法官形象,通过公务行为展现自身良好修养。再次,法官的职业道德要求法官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法官作为公职人员,不能不按规定出入娱乐场所,不从事与法官的形象不相符的社会活动,不做破坏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行为,自觉维护法官的美好形象。

  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公务员修养和为人民服务能力的必由之路,每个公务员都要从自身做起,高标准,严要求,把公务员的高素质体现在公务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审判工作者从事审判业务,是行使公权力的重要体现,逐步提高提高职业道德是司法工作高效完成的必然要求。每个审判工作者都怀揣着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的中国梦,并用自己的行动去构筑梦想的实现,梦想的实现不是一朝一夕的,我们的工作还将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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