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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碧华精神为法治中国打上烙印
  发布时间:2015-11-17 16:34:39 打印 字号: | |

邹碧华法官同志已经永远离开我们了,一个优秀的法官,一个中国司法改革的“燃灯者”永远的走了。但他的事业未竟,他的精神不衰,需要我们承接他的精神旗帜继续前行。

第一次认识邹碧华法官是在2014年预备法官培训期间,当时天津法官学院的老师们给我们每个人都发了一本书,名字叫《要件审判九步法》,作者就是邹碧华。刚刚接触审判实务不久的我们在拿到这本书的那一刻起就被书中的内容深深吸引。很多人把晚上打牌娱乐换成了读书研讨,这对于已经忙碌了一天的年轻人来说是不小的改变,而这改变都源自一本好书。就在半年之后,书的作者,邹碧华法官因为心脏病去世了,先是震惊,然后悲痛,最后变成了无限惋惜。

邹碧华法官走了,留下了各种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留下了人们对他的悲伤与不舍,但是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可能没有留下太深的印记,也许有的人心里只是粗暴的简单的一个想法:又一个过于劳累致死的公务员,又一个会被大力宣传的先进典型。他们也许意识不到这个人到底给每一个渴望公正法治的普通人带来了什么,这个人到底给中国的司法改革带来了什么,这个人给我们这个渴望平等法治的国度带来了什么。人们说遗忘历史就是背叛,我说遗忘英雄也是背叛!邹碧华法官把他青春都奉献给了司法事业,把他的生命贡献给了法治中国建设,他就是当之不愧的英雄。

邹碧华,19671月出生在江西奉新的一个普通家庭,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法系,那时他21岁。从北大毕业后他来到上海,开始一家家单位投简历找工作,最后成功进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成了一名书记员,从那起开始了他26年的司法生涯,直至牺牲在工作岗位上,享年47岁。

邹碧华,秉持“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

一个法官,手握国家赋予的裁判权,是非曲直,生死一线,在冰冷的法条背后是一个法官的良知。担任法官22年,邹碧华始终坚持 “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的职业理念,当法槌敲响要经得起法律的推敲,经得起内心良知的拷问。在担任上海高院民一庭副庭长和民二庭庭长期间,邹碧华指导或参与审理了上海社保基金追索案、中国首例涉及英国皇家建筑协会JCT文本的建筑工程案、北方证券破产案件、艾滋病群体诉讼案,以及涉及数千名当事人的“乐客多”超市群体诉讼案等一大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审理上海社保基金案件中,他提出“先予执行”的方案,破解了追索38亿元案款的难题,受到上海市委的嘉奖。以上提到的案件都是影响范围广,知名度高,有的甚至震惊全国的重大案件,身处其中的法官会被层层包围,责任重如泰山,压力重如泰山,但是邹碧华在这些案件中却顶住了压力做出了真正利国利民的选择,如果没有绝佳的法律素养,出众的个人能力以及内心良知的支撑是不可能完成的。

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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