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编制单位: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单位:万元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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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20.5 | 0.0 | 0.0 | 0.0 | 20.5 | 0.0 |
注:2016年度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 20.5 万元,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161.9 万元,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采取有效措施,压缩、取消出国团组,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具体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采取有效措施,压缩、取消出国团组,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2015年购入两辆囚车,2016年未购入车辆。
一、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 0万元,与2015年决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本部门组织的出国团组 0个,出国 0人次。
二、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 20.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5 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 89.8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用减少,一些执勤执法用车中比较旧的、耗油量大的已不使用,节省了维修费保养费及燃油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与2015年决算相比减少 72.1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5年购入两辆囚车支出72.1万元,2016年未购入车辆。2016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 22 辆,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三、2016年公务接待费决算 0 万元,与2015年决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 无公务接待费 。2016年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次,0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