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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
于宝林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17-11-20 16:46:14 打印 字号: | |

于宝林同志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素养较高,在工作中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大局意识,在行动上自觉践行中央和最高法院的指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工作敬业,作风扎实,业务能力较强,执行经验丰富,钻研法律知识,夯实理论基础,打造深厚的法律功底。2016年共计收案329件,去年旧存案件157件,结案476件,其中终本案件276件,执行完毕200件,较好地完成了2016年的执行工作。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反四风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勤奋学习。严于律己,始终保持着清正廉洁和艰苦奋斗的生活作风。遵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约束自身行为,恪尽职守,在工作中做到清正廉洁。认真完成领导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后及时汇报。一年中,多次解决调离本庭其他执行员的上访案件,同时解决一件区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得到了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来源:政治处
责任编辑: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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