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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天津市法院优秀司法警察 杨连曾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17-11-20 16:55:56 打印 字号: | |

杨连曾,现为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一名司法警察。2012年8月进入法院工作以来,杨连曾同志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严格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依法公正履职,诚恳待人,淡泊名利。以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不断进取的敬业精神,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自己较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一、牢记宗旨,勤奋工作。杨连曾同志政治坚定,善于学习,刻苦钻研,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他始终牢记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宗旨,为审判工作服务,为群众服务。不管是庭审保障工作,还是内勤工作,他都能够履职尽责,做好表率,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要求,一丝不苟,顺利完成法警大队押解、看管、值庭、日常值班以及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等任务,认真做好每一道工作环节的落实。参加工作以来,他勤奋工作,不断学习,先后协助领导组织策划了在我院开展的全市司法警察处置突发事件现场演练观摩会暨技能训练活动推动会、重大案件庭审保障预案以及平安志愿者等活动。此外,他还参与周永康案和“8.12”案审理的警务保障工作,在视野拓展和能力锻炼方面均得到大幅提高,一次次历练积累的宝贵经验也为其今后工作提供了更有力地促进。


二、踏实肯干,扎实刻苦。杨连曾同志立足岗位,认真履职。不管是从事司法警察工作、院党支部的党务工作还是院团支部的团务工作,他都能勤恳实干,努力做出积极贡献。他以学习作为强化素质,干事成事的根基。高效利用单位培训、单位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明确学习目标,细化学习措施,坚持理论指导实践,注重从每一次出勤、每一次活动、每一次任务中积累经验,短时间内业务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很快成长为岗位能手。凭借出色的工作能力,在五年的工作时间里,他多次获得荣誉表彰。2013年获得津南区人民法院“先进个人”,2014-201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于2016年荣立“三等功”一次。因在党务工作和团务工作中表现突出,他还后先后获得了“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三、大胆实践,创新求精。在做好押解、看管、值庭等警务保障工作的同时,他还坚持细致全面做好内勤工作。在领导的支持帮助下,他探索建立了警队人员、警衔、警号等电子档案,使警务管理工作更加信息化、规划化。为实现法警大队的规范化管理,他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和领导要求,借鉴兄弟院队成功经验,反复修改和听取领导、同志们的意见、建议,协助领导编订了《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警务工作规范汇编》,其中包括13项规章制度和9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公车改革之际,还协助领导完成了《津南区人民法院车辆使用管理办法》,以及与其相应的《部门固定使用车辆责任书》、《部门使用车辆》和《部门使用车辆明细》等文件。我院的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在落实公车改革方案后,制度完善、管理到位,至今未发生纰漏。


学有榜样,行有准则,进有方向。优异的成绩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杨连曾同志没有因此骄傲自满,仍旧以谦虚严谨的态度从事着司法警察工作。因为他知道,这是崇高的事业,在这样的事业中坚定不移,无论身居什么岗位,都会成就伟大;无论历程怎样艰辛,终将书写传奇。他将用促进公正司法,捍卫公平正义的决心和担当,努力谱写司法警察新的篇章。

 
来源:政治处
责任编辑: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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