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津南法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专题部署推动会,副院长李光利、李波等相关部门干警参会。会上,刑庭庭长白全仁宣布了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决定成立的线索排查组、财产执行组、举报接待组、宣传发动组、责任追究组,及各组负责人、成员和工作任务。
随后,李波副院长强调,线索排查组成员系各业务庭、立案庭、研究室负责人,各负责人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根据津南法院制定的《关于办理案件中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摸排、指引、报告的实施意见》,就部门工作实际情况,积极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对案件进行详细摸排,一旦发现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及时上报给院扫黑办;财产执行组工作人员应加大对已审结并移送执行的涉黑涉恶案件财产执行力度,真正做到打“财”断“血”,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举报接待组应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对举报人员的线索做到及时转递;宣传发动组各成员应开动脑筋、开拓思路,积极探索扫黑除恶宣传新形式,扩大宣传面,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攻势;责任追究组应加强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
李光利副院长补充强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是刑庭一个部门的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对民商事审判、执行案件中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组织人员抓紧时间梳理、排查,发现线索后及时上报院扫黑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本院工作中最重要的事情,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院干警要以饱满的态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并遵纪守法、依法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