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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扫黑办寄给您的一封信,亲启
津南扫黑办寄给您的一封信,亲启
  发布时间:2019-04-02 15:46:41 打印 字号: | |

全民动员积极投身“无黑”城区创建


——致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围绕天津创建“无黑”城市目标,津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战果。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完成津南区创建“无黑”城区目标,请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踊跃举报黑恶线索。


一、举报内容


· 十类黑恶势力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恶势力;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卖强买、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 操纵、经营“黄赌毒”活动的帮派等黑恶势力;


8. 以敛财为目的,非法高利放贷、强制逼债的高利贷团伙,或采取虚假诉讼、跟踪滋扰、言语威胁、变相拘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专门从事车贷、校园贷、裸贷、“无抵押贷”等“套路贷”团伙;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 境外黑社会入境渗透发展,进行洗钱、组织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二、阶段性战果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市委部署要求,主动出击、担当作为,取得了阶段性战果。截至2019年2月,津南区共破获涉恶刑事案件162起,打处395人,依法打掉了两个涉恶犯罪团伙,一是双港镇强行收取摊贩“保护费”的宁某某等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案,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四年四个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是小站镇高某某等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恶势力犯罪集团案,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年至九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有效震慑了黑恶犯罪,充分彰显了法治的威严。


三、举报奖励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举报的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成功破获涉黑涉恶案件的,公安机关将分情形给予500元至2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以及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举报方式


1. 信件举报:津南区扫黑办(津南区政府院内);公安津南分局扫黑办(津南区体育场路19号)。


2. 电话举报:022-28390823,022-28391981。


3. 邮箱举报:jnshb123@sina.com。


4. 直接举报:受害人、知情群众可当面到区扫黑办、公安津南分局扫黑办举报黑恶势力线索。


津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



来源:津南政法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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