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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
民一庭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19-08-02 17:40:08 打印 字号: | |

津南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由家事审判团队和专业审判团队组成。家事审判团队负责审理辖区内家事案件,包括婚姻家庭纠纷,同居关系纠纷,抚养、扶养、赡养纠纷,收养关系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继承纠纷。专业审判团队负责审理辖区内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纠纷及医疗纠纷案件等疑难复杂案件。

2017年,民事审判一庭共受理各类案件3095件,审结  2951件,结案率达到95.35%,其中家事审判团队共审结案件778件,结案率为97.73%,平均审限12.12天,调撤率78.68%,上诉案件3件,零上访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共受理案件2297件,审结2171件,结案率为94.51%,平均审限46.6天,调撤率40.55%;各项指标均居全院前列,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一、注重学习,用思想、理论武装头脑,强化政治意识

民事审判一庭全体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四个意识”,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树立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增强司法责任担当,夯实司法审判政治理论基础,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高的获得感。

二、打造亮点,优化家事审判制度,实现案件精细化审理

民事审判一庭的家事审判团队肩负着审理全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重任。家事案件往往是一家至亲对簿公堂,症结只是心结未解,情感依然是调解的关键。因此,结合家事案件审理特点,家事审判团队打造亮点,不断优化案件审理。“预立案制度”对家事案件实行预立案制度,在收案后进行预立案登记,确定45天的诉前调解期,最大限度的调和当事人纠纷,维护社会家庭稳定;“家事案件不公开审理原则”对家事案件原则上实行不公开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隐私,也能使当事人更加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想法;“财产申报制度”对财产较多且未能达成一致分割意见的案件,实行财产申报制度,有效减少了需调查取证的离婚、继承案件比例,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降低司法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回访制度”将服务延伸到审判后,并有针对性的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真正做到“结案事了”。

三、立足专业,调判结合,多元化解矛盾

民事审判一庭的专业审判团队,充分运用司法手段排解民争、化解民怨、保护民权、维护民利,为群众的医、食、住、行各个方面保驾护航。民生案件无小案,他们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拿到案卷后第一时间做好登记、排期,根据需要及时采取保全、鉴定措施。采取电话通知当事人领取、审判人员直接送达、邮政专递送达、公告送达相结合方式,快速实现文书材料送达当事人,并认真了解梳理矛盾缘由,以“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为原则,适时开展诉前调解,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3.36%,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通过积极探索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的纠纷解决方式,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联动协作,建立多元化解纠纷的联动机制,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勇于担当,传递社会正能量,助力百姓维权

作为国家首批成立的家事审判试点单位,民一庭家事审判团队不仅尽职尽责的处理好每一起家事纠纷,而且还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不断传递正能量,以家风建设促公德民风建设。接受法制日报、每日新报、天津日报津南时讯等媒体采访,推动反家庭暴力法落地生根;法治进社区,发放宣传材料和读本,增强居民法治观念;法治进校园,关爱儿童成长,传承中华孝道;为区妇联、区司法局义务讲课,维护妇女、老年人权益。


 
来源:政治处
责任编辑: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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