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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
庞杰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19-08-02 18:06:06 打印 字号: | |

庞杰,男,48岁,现为津南法院执行局一名执行员。庞杰同志始终与党组织保持一致,端正思想态度,严格依法履职,廉洁自律,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我承办的每一起执行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政治思想方面

庞杰同志严格按照院党委安排部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参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等系列专项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中,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查摆问题,防微杜渐;“两学一做”活动中,全面系统地学习了党规党章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了信仰,认识了大局,为本职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二、本职工作方面

庞杰同志2017年全年收案505件,结案451件,结案率达到90.9%其中执行完毕300件,各项指标在我院执行局均排名第一顺利完成院党组交给的任务。

在执行工作中,庞杰同志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在第一时间完成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工作,及时与当事人沟通,促成当事人和解,对于和解不成的,及时采取强制措施。2017年,采取银行账户、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查控措施累计达一千五百余次,为案件的执行完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始终秉持“自己多跑腿,让申请人少着急”的办事原则,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主动与申请人联系,及时沟通案件办理进度。对于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也实事求是向申请人解释,寻求申请人的理解和配合。全年无投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三、廉政建设方面

庞杰同志积极践行党的廉政工作要求,一言一行都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时刻警醒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组织的信任,必须防微杜渐、抵制腐败兢兢业业做事、踏踏实实做人,自觉维护司法干警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公正得体的良好形象。

 


 
来源:政治处
责任编辑: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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