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院党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大力支持下,我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并于5月20日完成职能转变,由此前的相对单一的职能转变为承接“分调裁审”和“多元化解纠纷”的综合业务庭室,现将主要汇报如下:
一、审判指标
1、全年收案5570件,人均506件,结案5505件,人均500件,结案率98.36,调解率23.91%,撤诉率44.56%,平均审理天数17天。
2、诉前委派调解848件,线上调解354件,线下调解497件,调解成功799件,调解成功率94,司法确认639件。
二、工作落实情况
1、科学分案;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及天津高院《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调解速裁工作指南(试行)》,配备案件分流员,5月27日以来,累计分案3700余件,有效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
2、高效调解;确立人民调解员驻院坐班制度,成立了物业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成立律师调解室,拓宽调解范围;引进行业调解,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保险公司每周二、四两天派人驻院对接案件,提高效率、便利当事人;多方联动,探索和辖区司法所对接模式,组织各司法所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保持和区消协、房管局、物业办、交通队良性互动机制,针对辖区物业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多发情况,共商共建,职能互补,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效率高、程序快的纠纷化解机制和渠道。
3、简案快审;综合运用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一般简易程序实现案件快审快结;在物业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试行要素式审判,已经制作完成上述四类案件要素表和要素式判决书模板,固定案件的审判要素,形成可快速适用的“填充式”庭审笔录和格式文书模板,提高庭审和裁判效率,在法律和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先行先试,化繁为简,提高效率。
4、创新方式;集约送达、保全,利用夜间、周末送达、预约送达等方式,提高送达效率,最大力度缓解送达难对简案快审造成的制约,充分节约审限;试行网络庭审,审结26件,极大便利异地当事人。
5、加强管理;落实部门例会制度、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疑难个案共同商讨,共性问题集中反馈,重点案件全程监督,长期案件领导督办,以审判为中心,以团队为单位,强化纪律约束,筑牢廉政防线,自己将本职工作融入全院审执工作大局。
今后,我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凝心聚力、奋力向前,各项工作主动对接我院一体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支持和引导,树立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意识,以更加明确的职能定位服务于全院工作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分调裁审”工作主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提高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民三庭全体干警将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主动融入,担当作为,在2020年完成出彩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