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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天津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 李小芳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21-09-10 14:33:56 打印 字号: | |

李小芳,女,29岁,中共党员,现任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一级科员,主要负责文秘、新闻宣传、机要、保密工作、综治依法普法治理、市高院舆情网评以及各类普法活动。

一是做意识形态的捍卫者。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生态,让全社会形成守法用法的良好环境。作为高院系统的舆情联络员,全国法院系统应急队员,该同志平时注重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本职,撰写《执行攻坚需要同心同行》《2018年人民法院蛮拼的》等优秀网评文章,被央广网、央视网等媒体采用,编写新闻稿件600余篇,宣传稿件字数60余万字,200余篇稿件被市级以上媒体刊发,其中多篇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人民网等采用,全年协助各级媒体采访约20余次,在最高院2018年5月份的通报中被评为“网评之星”,撰写文章《执行攻坚 需要同心同行》被最高院评为“优秀网评文章”,取得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二是做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该同志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贯彻“以案释法”,不断挖掘典型案例,开展各类以案释法宣传活动。向全社会传递人民法院惩治违法、公正司法的威严,传播人民法官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温暖,使案件审判、执行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的过程,努力形成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依托本院机关党委、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创造性开展不同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依托“法律六进”,定期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活动,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实现精准普法。利用“法院公众开放日”,邀请社会各界走进法院,旁听庭审、模拟法庭、参观交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共计15余次。围绕焦点问题和重点领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重做好攻坚执行难、扫黑除恶、禁毒日、综治宣传日、国家宪法日等专项宣传活动。在津南区“七五”普法中期考核中,以全区第一名的成绩完成考核,被评为天津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三是做社会正能量的守护者。创新宣传形式利用新媒体短视频、微电影等形式,积极依托“两微一端”“今日头条”“企鹅号”“澎湃问政”“抖音”等官方自媒体,累计发文2万余条,策划短视频91部,点击量3000余万,多部作品被中政委、最高院宣传矩阵采用。努力打造普法亮点品牌,撰写的经验被区委内参刊登;与中央电视台《小区大事》栏目合作拍摄纪实片《我们离婚吧》《母亲死亡疑云》播出后产生良好社会效果;策划制作原创作品《宪法的守护者》荣获天津法院系统新媒体大赛三等奖;完成执行微电影《冬日暖阳》前期编剧,及后期剪辑监制及宣传工作,该作品在第六届全国法院微电影、微视频大赛中荣获两项大奖;将新媒体与法院工作报告结合,将二维码首登津南法院工作报告,图文并茂的推介报告内容,传递津南法院正能量。打造法治宣传阵地——民法长廊,系天津市首条民法性质的长廊 ,创新新媒体表现形式通过VR,通过720全景观看长廊内容,26个二维码详情,增加受众的互动式体验,成为一处特色的普法阵地。


 
来源:政治处
责任编辑: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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