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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天津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  刘永振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21-09-10 16:04:04 打印 字号: | |

刘永振,20128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小站法庭副庭长。先后在行政庭、执行庭、民三庭、告申庭、执行局工作,该同志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勇于担当、恪尽职守、辛勤工作,为区法院的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赢得了组织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曾获津南区优秀信息工作者称号、津南区党委系统优秀信息员称号、2013年度天津市法院系统嘉奖、2014年度津南区新长征突击手称号、津南区2013-2014年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天津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等荣誉。

一、政治坚定,以无限赤诚绘就人生底色

该同志始终牢记自己共产党员的第一身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努力加强思想政治修养,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他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执行党的各项决议,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防疫抗疫工作中,他奔赴抗疫一线,带头赴高速卡口执勤,积极参加社区值守,为企业提供法律帮助,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在扶贫工作中,他深入双桥河镇东泥沽村助贫扶弱,问需问难,带头捐款赠物,力所能及的为困难户排忧解难。在党建工作中,作为支部委员,他注重党建队建相融合,在执行局支部中树立了“精诚团结、负重奋进、争创一流”的执行精神。在纪律工作中,作为廉政监察员,他牢记从政底线,严格公正司法,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时刻将纪律挺在前面。

二、勇挑重担,以无穷干劲投身政法一线
    该同志在法院任务重、人员少的情况下,工作积极主动,勇于担当,以对工作的无限热爱、以青年人特有的实足干劲,扎根基层,苦练业务本领。该同志先后历任行政庭助理审判员,告申庭助理审判员,民三庭助理审判员,执行局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经历多岗位锻炼,业绩突出。近三年来,他结案2185件,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各项工作指标均常年名列前茅,办案事迹见诸于天津政法报、每日新报、今晚报、北方网、天津法院网、天津长安网、网易新闻、腾讯新闻等多家媒体。在土地专项巡视整改工作中,他带头负责涉案数量最多、涉拆除面积最大的乡镇,他带领执行局干警攻坚克难,在规定期限内,将407件涉巡视整改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结,清退土地面积达2447173.91㎡。在扫黑除恶、黑财清底专项行动中,他统筹工作进展,勇于担当作为,办理了以刘某为首的团伙敲诈勒索案追缴、退赔执行案件,执行到位近百万元,数十名受害者得到了退赔,他带领执行局干警加班加点,确保打财断血、颗粒归仓,完成了上级的任务要求。在他的示范带动,执行局工作面貌焕然一新,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执行局在2018年、2019年接连荣立天津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二等功。他撰写的案例发表于《中国法院2017年度案例》,撰写的文章多次在全区征文比赛中获一等奖、二等奖,并发表于区级政府刊物中。

三、司法为民,以无尽热忱服务人民群众

该同志立足于人民法院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要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他工作忘我,他以身作则,将实现人民群众的权益作为头等大事,无数个凌晨和深夜见证了他执法如铁的身影,如山的案卷和锦旗反映了他司法为民的担当。在执行东信电子公司系列案件中,面对老板跑路失踪,工人昼夜围厂、维权无门的局面,他现场向工人立下“钱款不到位、法院不收兵”的庄严承诺,一语化解工人四天的围堵,他主动协调有关单位、债权人等,多方奔走,最终为38名工人追回176310元,将一起群体性事件消弭于无形。在执行河南电子公司系列案件中,面对公司资产管理混乱、不足清场债务的情况,他连夜清点、查封资产以止损,深挖域外债权线索求突破,最终上演了一场“跨国追偿”,通过执行越南债权,仅立案月余,为128名工人追回955346元,维护群众利益的同时维护了区域的稳定。

该同志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为法院干警树立了一个标杆。他用尽职尽责和坚韧不拔的精神,鼓舞着身边每一个党员干警奋勇向前。尤其是在2020年11月他因意外导致右脚脚踝骨折,但他重伤不下火线,仅病休一周,就坚持坐轮椅、拄拐上岗,在人民法院年底结案压力巨大的情况下,那一瘸一拐的背影,带领并鼓舞执行局干警迎难而上,执行工作多项指标排在全市前列。他以过硬的党性和优良的执行能力,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时刻牢记对党的忠诚,践行着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


 

 
来源:政治处
责任编辑: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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