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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退还土特产 公正廉洁在心间
  发布时间:2019-01-23 09:07:13 打印 字号: | |

津南法院执行局苏良在顺利办结天津某水泥厂和天津某建工集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后,接到被执行人天津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法人电话,告知要向法官邮寄相关文件。在快递员派送法院门卫室后,苏良发现是一个大箱子,经确认并非本人的快递件后,苏良通过联系箱子上显示的快递公司,倒查地址发现,虽然寄件人不是天津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但是寄件地址距离被执行人公司比较近。经联系,被执行人公司法人声称只是寄了一些蓟州当地的“土特产”表达谢意,让苏良一定收下。了解了具体情况后,苏良对快递箱未进行拆封,原样保存在法院门卫室内,并第一时间向院监察室报备了相关情况。按照院监察室意见,苏良巧用策略联系被执行人法人来到法院,顺利做好土特产退还工作。

据悉,天津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寄来的土特产价值共计2000余元,当双手接过被法院工作人员退回的快递箱子时,这位公司法人连声道歉的同时,再次羞愧地低下了头。津南法院始终将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引导干警们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抗变的思想道德底线,牢记“贪廉一念间,荣辱两重天”的深刻道理,将廉正牢记心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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