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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书(个人)
民事起诉书(个人)
  发布时间:2021-09-28 23:54:56 打印 字号: | |

民 事 起 诉书(个人)


 


原告张某,男,1960年1月1日出生,汉族,天津实业公司职员,住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某小区1号楼1门101,联系方式139**,公民身份号码*。


被告李某,女,1970年1月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某小区2号楼2门101。


诉讼请求:


1、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


 


此致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X月XX日


 
责任编辑:告申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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