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件历时三年多的信访案件终于彻底解决,该案的执行完毕不仅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而且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经执行法官多方协调,解决了被执行人即信访人困难,使得信访矛盾得到实质化解。
2019年,天津某银行申请对王某某、段某某、丁某强制执行,申请拍卖王某某名下的房产实现优先受偿权。经本院调查发现,三被执行人除抵押房产外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本案申请人系涉案房产的抵押权人,本院在与首封涉案房产的红桥法院沟通后,依法获得涉案房产的处置权,并立即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本院在调查时还注意到被执行人王某某年事已高,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长期需要借助轮椅出行。当王某某看到拍卖公告后多次向各部门信访,以身体健康问题及该房产为全家七口人唯一住房为由意图阻止拍卖,尽管执行法官多次释法,阐明唯一房产并非阻却拍卖程序的法定事由,但被执行人依然重复信访,给本案执行工作造成重重障碍。
执行法官一边耐心做好被执行人的释法及安抚工作,一边有序推进评估拍卖程序,在执行中被执行人王某某声称该房产存在违建,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再次试图阻止拍卖工作。执行法官立即与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并经过多次协调,最终涉案房产的过户问题得以解决,拍卖程序顺利进行。涉案房产经两次拍卖最终以3585143元的高价成交,申请人的抵押权得以全部实现。
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则以涉案房产拍卖后无居住处所拒不配合法院腾房。执行法官告知被执行人本次拍卖款结清抵押贷款后还剩余将近100万元案款,完全可以购买或租赁房产。王某某称首封案件中的执行本金及利息应该早已超过剩余案款。执行法官立即联系红桥法院法官,经核实,到目前为止本金及利息数额确已远远超过剩余的100万案款。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执行理念,积极与首封案件的申请人沟通,并多次与红桥法院执行法官沟通协调。经两家法院联动执行,最终首封案件申请人同意以70万元了结本案,剩余利息不再执行,被执行人的困难得以解决,打通了执行工作的最后障碍,王某某积极配合法院后续腾房工作,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本案执行过程虽然一波三折,但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执行、因案施策,采用刚性执行与柔性执法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实现案结事了,推动信访矛盾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