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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电三轮惹的祸 法官当庭来调解
推电三轮惹的祸 法官当庭来调解
津南法院民三庭调解化解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发布时间:2022-08-24 17:10:56 打印 字号: | |

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非机动车是不少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在给居民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其所引发的一系列交通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近日,津南法院民三庭调解解决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当庭给付,案结事了,有效促成矛盾化解。

2022年4月2日,苏某在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某小区门前推行电动三轮车时,因操作不当,其车辆右侧与行人郭某身体发生碰撞,造成郭某受伤。经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苏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苏某与郭某系邻里关系,郭某的医疗费由苏某全额垫付但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郭某诉至法院,要求苏某赔偿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共计21501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魏丽彤第一时间排期,依法送达。开庭时,承办法官查明被告苏某垫付医疗费及原告郭某已经治疗终结的客观事实郭某明确表示不再对自身伤情申请伤残鉴定,也不再对护理期、营养期申请鉴定苏某则认为郭某主张损失数额过高。鉴于双方系互相认识的邻居,承办法官从法律及乡情两个方面展开调解工作,希望双方当事人在赔偿数额上各让一步。通过承办法官耐心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当面沟通,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苏某当庭给付郭某赔偿款。

以情理促谅解,以互谅促和谐。通过调解结案并当庭履行的方式,可以让当事人的纠纷得以一次性解决,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节约司法资源,更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法官提醒

驾驶非机动车要注意以下安全要点:

1.非机动车上路行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检查刹车是否灵敏。

2.不要乱走机动车道,应走非机动车道,保持安全速度驾驶。

3.不要随意拆掉非机动车后视镜,这会导致无法看到车后情况。

4.雨雪天气尽量少出行,尽量少夜间驾驶,夜间驾驶记得开后灯。

5.不随意变道、逆行,不和机动车争抢。

各位非机动车驾驶人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安全意识,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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