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津南法院双港法庭调解结案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经承办法官耐心劝说,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向原告给付了相关维修款项,实现了案结事了,既维护了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又彰显出津南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情怀。
2019年9月6日,原告周某与被告某装饰公司签订了小型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由被告为原告提供别墅车库改造工程服务。工程完成后,该工程却多处出现漏水渗水问题,双方多次协商修缮事宜未果,故原告周某呈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由于双方对于漏水原因的认定分歧较大,对于维修方案也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案件一度进入鉴定程序,推进缓慢。为实现当事人纠纷的快速解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本案承办法官详细了解相关案情,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协调平台,通过严谨的释法说理工作,为当事人双方明晰了案件利害关系,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各方责任。在承办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装饰公司当庭支付原告周某维修款项5000元,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积极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历来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社会矛盾化解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亦是人民法院未来重要的工作方向之一。通过调解方式为当事人解决纠纷,不仅可以缩短案件审理时限,为当事人节约时间成本,一次性快速解决问题,更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与法治社会的建设,发挥司法工作的社会作用,从而实现人民司法为人民的理念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