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问题关乎民生及社会稳定,春节将至,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矛盾尤为突出,农民工付出劳动后却无法取得回报,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有违公平正义法的价值。涉农民工劳务纠纷案往往因证据不足、无法成功向被告送达等原因,难以有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近日,津南法院葛沽法庭妥善化解一起涉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2年10月31日,被告潘某某雇佣原告候某某在天津空港(保税)物流园从事一天的劳务工作,被告承诺干一天给结工资,一天工资240元。原告从事一天劳务后,被告给除原告外的其他人均结清了工资,却迟迟不给原告结工资,原告多次催要无果,故诉至法院。
案件办理
本案虽然案情简单,标的额小,但是办案人员发现,原告仅能提供被告的姓氏和名字的读音,不能确定被告的具体姓名和身份证号,因此只有找到被告本人,案件审理才能顺利进行,原告权益才有可能得到维护。本案通过电子、电话、邮寄等方式均未送达成功。于是办案人员多次到原告提供的地址向被告送达,终于在2023年1月4日找到被告本人。
办案人员考虑本案标的额小,临近年关,判决结案效果并不好,且原告因被告“故意”不给其结工资而情绪激动,故试图让被告主动履行。在告知被告本案基本情况、原告诉请,听取其答辩意见,向其进行充分释法明理后,被告同意当场给付,并同意负担诉讼费,原告收到劳务费后当即申请撤诉,至此案结事了。
法官有话说
群众事无小事,小争议大民生。葛沽法庭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注重案件审理效率与效果,尤其在涉及农民工等群体民生问题的案件审理中,尽力采取措施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通过案件审理及法治宣传加大普法力度,增强农民工权利意识,提醒农民工注意搜集证据,签订劳务合同等,从源头上解决农民工维权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