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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单位 | 不做校园暴力的旁观者——“青新启航”法治副校长在行动(五)
创建文明单位 | 不做校园暴力的旁观者——“青新启航”法治副校长在行动(五)
  发布时间:2023-03-14 15:17:29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3月9日下午,津南法院“青新启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走进小站实验中学小站法庭审判员郭文超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防范校园欺凌法治讲座,帮助正在经历中学时代“叛逆期”的同学们答疑解惑。

活动过程中,郭文超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如何防范校园欺凌、校园欺凌者需要承担的责任等方面,全面阐述了校园欺凌对青少年的的危害及对社会的恶劣影响,向同学们传递“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能做的就是:不参与、不漠视、坚决抵制!”思想观念,教育引导同学们干预和应对校园欺凌的办法。讲座后,同学们积极提问,踊跃发言,表达自己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并提出相关问题,郭文超都一一给出了解答。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每个人的成长像是一颗树木的生长,也会经历“野蛮生长”的时期,法治的作用既能春风化雨又能修剪枝杈。通过讲座,有效促使学生们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今后,小站法庭将继续开展更多形式的送法进校园活动,助力校园法治建设,以法治呵护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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