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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文明单位 |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青新启航”法治副校长在行动(十)
创建文明单位 | 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青新启航”法治副校长在行动(十)
  发布时间:2023-03-29 10:11:1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培养青少年尊崇宪法、信仰宪法的自觉意识,近日,津南法院“青新启航”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走进南开学校智文路校区,民一庭国艳法官为现场200余名学生作了“我们有哪些权利”主题法治讲座,活动最后,南开学校负责同志为国艳法官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

讲座中,国艳法官向同学们系统全面地普及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并详细介绍了民法典中公民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以及物权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对国内近期发生的典型案件加以分析,与同学们进行问题互动,同时,针对现场三年级学生年龄刚满八周岁的特点,介绍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行使民事权利时的相关规定,使同学们更加明确了自身拥有的法律权利和如何正确使用权利。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此次活动,让青少年在学习中感受到宪法、法律的魅力,提升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也提醒同学们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应当尊重他人正当权利的实现。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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