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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提示(一)| 旅行社车辆用作班车遇交通事故致人伤,法官共同调解四案结
五一假期提示(一)| 旅行社车辆用作班车遇交通事故致人伤,法官共同调解四案结
  发布时间:2023-04-24 16:05:45 打印 字号: | |

五一假期,你是否有出游的打算呢?近日,津南法院民三庭高效调解解决由一场交通事故引发的四起诉讼案件,被告旅行社依据调解协议将补偿款项给付完毕。

案件经过

四起案件中的原告吴某、张某、刘某、葛某所在单位与被告旅行社签订服务协议,由旅行社提供车辆作为班车,并提供接送吴某、张某、刘某、葛某等员工通勤的服务。2022年1月31日,该车沿天津大道行驶至天津大道津南段时,因道路湿滑致车辆失控,该车辆左前部与高架桥桥塄发生碰撞,造成吴某、张某、刘某、葛某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由被告单位员工负全部责任。吴某、张某、刘某、葛某受伤后前往医院就医,并因就医产生了相应的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在与旅行社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四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了解到四案件的原告因同一起交通事故涉诉后,四案的不同承办法官以减少当事人诉累为原则,决定协调开庭时间,统一向被告送达。

经过四起案件的承办法官向被告代理人的释法,被告认可对四原告产生的损失予以补偿,并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被告旅行社也及时履行了调解书规定的义务。

法官释法

本案中,因被告旅行社工作人员在履行接送乘客的职务行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受伤,并对此次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乘坐车辆的四原告为事故车辆的车上人员,无法获得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的赔付,同时被告旅行社未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故作为用人单位的旅行社应对原告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提醒大家,五一假期临近,交通出行需注意安全,如出游旅行应选择具备经营资质的旅行社。为了保障游客安全及自身权益,旅行社可在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外,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及车上人员责任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三条第二款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