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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人住,还需要交物业费吗?
房子没人住,还需要交物业费吗?
  发布时间:2023-05-06 16:05:39 打印 字号: | |

房子一直没住进去,我还需要交物业费?

房子我好久没住了,就不用交物业费了吧?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经常会有业主以房子闲置无人居住为由拒交物业费那么房屋闲置是否能成为拒交物业费的正当理由呢?

 

案情简介

 刘某某2013年8月购买并住入津南区某小区房屋,该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单位为某物业公司,刘某某入住后一直未支付物业费。

 2023年2月28日,某物业公司将刘某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刘某某支付2013年8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的物业费。

刘某某辩称其于几年之前就已不再居住该房屋其不应该支付物业费

 

法官审理

 物业与业主应是合作共赢关系,物业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向物业支付物业服务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是面向整个小区及业主的公共服务,包括垃圾清运、绿化维护、设备管理、消防巡查等多项内容,并非针对某个业主的专门服务,闲置房屋虽无人居住,但也在持续接受物业的管理维护,公共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也要承担支出。

因此本案中刘某某仅以未享受物业服务而拒交物业费的抗辩理由法院不予支持故判决刘某某需向某物业公司支付2013年8月至今的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是每个小区业主都关注的话题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房屋闲置拒交物业费

而引发诉讼的不在少数大部分业主对物业相关法律知识知之甚少

 

物业

应当积极主动作为,及时了解业主的生活动态,协助业主做好房屋管理登记,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全面履行物业服务义务;

 

业主

应当将房屋状态及时告知物业,做好交接手续,及时向物业反馈不足之处,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用,共同维护好小区的生活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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