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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在津城 | 突发电梯坠落事故 法庭调解快处纠纷
“枫桥经验”在津城 | 突发电梯坠落事故 法庭调解快处纠纷
  发布时间:2023-09-05 17:05:25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

因小区电梯坠梯引发的事故频发

居民和物业之间也产生了不少纠纷

出了坠梯事故谁来承担赔偿责任呢?

近日

津南法院小站法庭审理并调解了

三起某小区坠梯事故赔偿纠纷

 

今年五一期间,三原告来到北闸口镇某小区探亲,乘坐电梯下楼时遭坠梯事故,所幸并未造成严重伤情,电梯稳定开门后,三原告联系了物业公司进行救援,但物业公司拖延许久才赶到现场,双方就赔偿事宜未协商一致,三原告遂自行打车就医,进行核磁检查并无大碍,遂购买了膏药等药品,此后又各自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

小站法庭受理该三起系列案件后,考虑到案件关系群众民生,便积极开展调解工作。物业公司起初抗辩已对电梯尽到维护职责,且应由电梯维保公司进行实际赔偿。针对此争议焦点,法庭向物业公司进行了释法明理,告知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物业公司应证明对坠梯事故没有过错,其证明难度较大,且为及时化解群众矛盾,物业公司宜先与原告当庭协商赔偿金额,庭后再另行向电梯维保公司协商分担问题。物业公司最终同意进行调解,分别向三原告赔偿了部分医疗费用。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物业服务与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息息相关。小站法庭高度重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并于近期针对物业常见问题印发了司法建议,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构建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的和睦关系。

出了电梯坠落事故由谁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乘坐电梯发生电梯坠落事故,如果是因为电梯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由生产厂家负责;如果是因为管理、维修、保养不到位,由物业公司、维保单位负责;如果是因为乘坐电梯的人员违反电梯操作须知,错误操作等原因造成的,由电梯的使用人负责。

什么是过错推定原则?

过错推定原则不是由受害人举证证明,而是从损害事实本身推定加害人有过错,并据此确定加害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被害人不必举证对方的主观过错,而是直接从损害事实的客观要件及它与违法行为的因果关系中,推定行为人主观有过错;如果行为人认为自己在主观上无过错,则须自己举证证明成立则推翻过错推定,否认侵权责任反之则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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