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未成年人上网越来越普遍,互联网在给未成年人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一些风险。近日,津南法院刑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通过视频类软件假借官方免费送皮肤的名义对未成年人实施诈骗的案件。
被告人张某(化名)通过视频类软件APP向居住于天津市津南区某小区的未成年人小李(化名)发送私信,假借官方免费送皮肤的名义获取未成年人小李(化名)微信联系方式,并使用窃取的微信号添加小李(化名)为好友,通过视频聊天方式实施诈骗行为,诱骗小李(化名)使用母亲手机向被告人张某(化名)提供的三个银行账户转账24笔、共计2万余元。李母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报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化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通过电信网络手段骗取未成年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量刑时一并考虑其退缴违法所得并取得谅解的情节。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等规定,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化名)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未成年人比较好骗,零花钱被骗也不敢告诉家长”,庭审后,法官问及被告人张某(化名)为何选择未成年人作为犯罪对象时,张某(化名)如是说。
广大未成年人应增强防范意识、法治意识,切莫轻信“官方赠送”“低价充值”,注意保护个人信息,不随意向陌生人提供家庭地址及联系方式。同时,广大家长也应强化未成年人监管职责,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可放任其沉迷游戏、无节制游戏消费,用心呵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