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全民直播潮流正盛,主播和直播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愈发繁多,津南法院小站法庭针对此类办理案件,给出了“组合拳”,一起来看。
“法官,司法建议我们收到了,解决了我们与主播合作中的很多顾虑,以后签合同我们就知道如何更规范了。”收到司法建议并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与主播达成判后和解后,某传媒公司表达了对能动司法助力企业发展的真切感受。
某传媒公司与主播张某签订《直播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作进行直播,直播收益按比例分配,后传媒公司认为张某在直播过程中没有达到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有效直播时长,并且存在被平台判定的违规行为,故诉至法院,传媒公司主张解除与张某的合同,并要求其退还签约费,同时向张某主张违约金。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虽未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但分歧逐渐缩小,调解无果后,承办法官综合案件情况和双方当事人意见,判决解除《直播合作协议》,同时判决被告向原告退还部分签约费、支付部分违约金。
一审判决后,综合考虑为当事人节省二审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再次联系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经过多次电话调解和现场调解后,张某同意在一审判决基础上再多退传媒公司部分签约费,传媒公司同意,双方均表示不再上诉。同时,在充分向传媒公司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小站法庭针对自媒体行业经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法律风险,印发了司法建议,指导传媒公司规范经营、拓展经营思路,受到了传媒公司的认可和称赞。
近期,小站法庭着眼于全面贯彻张军院长关于要把能动司法贯穿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审判工作始终的论述,破除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司法理念,打好“全程调解+司法建议”的能动司法组合拳,聚焦审理一案、建议一件、预防一片,力争实现既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又“抓前端、治未病”,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