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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看法院 | 利用“猫池”牟取暴利 侵犯个人信息获刑
媒体看法院 | 利用“猫池”牟取暴利 侵犯个人信息获刑
  发布时间:2023-10-11 15:30:04 打印 字号: | |

——问你个事,你听说过“猫池”吗?

——宠物店给猫洗澡的池子?

——什么呀!“猫池”是一种电子产品,是用来盗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东西

——这个还真没听说过。不过我倒是关心,你说的这个“猫池”怎么能盗取公民个人信息?

——那今天我们就请津南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刘永博给大家介绍一起他们审理的案件,这个案件中的被告人使用的就是“猫池”。

我是刘永博,津南法院刑二级法官,今天我给大家带来一个是通过猫池设备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一个案件。先给大家说一下什么是猫池:猫池是网络通信的硬件设备,能将传统的电话信号转化为网络信号,一台猫池可以同时管理大规模的手机卡,具有群发短信、远程控制、卡机分离这些功能。

本来是方便通讯的一种设备,不法分子却用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被用来在各大网络平台上进行大规模网络手机账号的垃圾注册,为网络违法犯罪提供账号资源。

——要按刘法官说的这个意思,这个猫池设备只是能对外发送短信,但是怎么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呢?

——你接到过含有一些链接的诈骗短信吗?

——接到过。

——那种垃圾短信就是通过“猫池”群发出去的,链接一旦点击了,或者是把你拉进一个诈骗网站,或者就是直接给你手机里种下木马病毒,对你手机进行远程操控。

——那这个案子中的被告人怎么获得这种“猫池”设备的?

——这个,咱们接着听刘法官的介绍:

因为本案的被告人之一王某某之前是联通公司的一个加盟商,从联通公司购买的猫池设备,并通过内部培训学会使用的。停业之后他把保留了这些设备,而且和另外两名被告人预谋之后,又购入了这些设备。

三人分工合作,被告人王某某通过联系亲朋好友以及社会上的人员,以一张卡给他们20到50块钱不等的价格,然后让他们到联通公司和电信公司去办理这些手机卡。

然后另外一名被告人李某某负责安装维护设备,并将实名手机卡都插在猫池设备上。

被告人袁某某通过是QQ联系买家,并根据买家需要的数量,在电脑上使用向日葵软件,远程操控读取猫是设备上的手机卡,最后生成一个可以给手机号发送验证消息的网页,获得验证码后发给买家,买家就使用这些获取的手机号、验证码,就可以登陆新浪微博、京东、陌陌、快手等网络平台。

根据现有的证据能够证明三被告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也就是使用他人实名认证的手机号,为不法分子提供注册登录网络平台1万2千595次。

——他们卖出这些验证信息有什么用?

——你忘了平常咱们说的断卡行动了?什么人收购手机卡银行卡?

——这我知道,是那些电信诈骗的不法分子。可是这个案子中那三个人,他们卖的不是手机卡,而是验证信息呀。

——这几个人虽然不是直接卖出手机卡,但是源于手机卡的这些信息,也会被诈骗子所利用。

一般是从事这种网络诈骗、电信诈骗,而且是养老诈骗这种常见的犯罪诈骗手段。

就是三名被告人把这些含有公民个人信息的实名手机卡卖给咱津南区的一个居民,之后津南区的居民韩某某,然后倒卖给违法犯罪分子。现在根据公安机关现有的证据,能够查明的已经是大量的在津南区的居民,遭到这种电信网络诈骗的骗局,损失了已经是基本上上百万的资产了。

然后报案之后,公安机关找到津南区居民的倒卖信息的人,在办理韩某某倒卖个人信息案中发现的案件线索,通过调取的聊天记录、IP地址、网络追踪,然后锁定了远在重庆的三名被告人。

——有一点我不明白,这三个人收购的手机卡,都是别人自愿卖给他们的,然后他们再通过猫池生成信息再转卖给别人,这也犯法吗?

——也犯法,因为这些信息都是挂在实名制的手机卡上,而贩卖这些信息实际上就等于贩卖手机卡中绑定的对方隐私信息,倒卖这种信息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检察机关也是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罪名对这三名被告人进行了起诉。

——这几个人在法庭上怎么说的?法院怎么审理的呢?

——咱们再来听听刘法官的介绍:

这三名被告人被抓获以后,被告人袁某某是如实供述了全部的犯罪事实,包括三人如何分工的实施的次数、获利如何分成,都向公安机关进行了交代,依法认定了其具有坦白的情节。

被告人王某某和李某在公安机关,没有如实供述、避重就轻,但是在庭审过程当中也表示认罪认罚了,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而且还提交了悔过书。

被告人袁某某、李某某还有王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违规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实名手机号,情节特别严重。三被告人的行为都已经触犯了刑法的规定,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也被依法判处了三年4个月至三年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而且并处了罚金。

——现在咱们一直在宣传断卡行动,就是在提醒人们不要把手机卡、银行卡转卖给他人,而这些人为了30到50块钱这点蝇头利,就把自己的手机卡卖给了别人,成了电信诈骗的帮凶,我觉得那些卖手机卡的人也要受到惩罚。

——你放心,这个惩罚是跑不了的,公安机关会根据这些手机卡上的信息,挨个找到那些人的。不过,我觉得通过这个案子,还是应该提醒大家,要有保护个人信息这个意识,因为有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不经意的一个举动,很有可能就会泄露我们的个人信息。

因为现在是网络时代,大家一定要增强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意识,不轻易提供个人信息,特别是身份证类的证件信息、手机号码等,谨防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给自己和他人造成损失。

同时也不能因为一些小恩小惠,把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等给陌生人使用。含有个人信息的资料,在使用后应该妥善的保存或者及时销毁,避免发生个人的信息泄露!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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