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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合同起纠纷,法院携手两级调委会倾力调解促和谐
装饰装修合同起纠纷,法院携手两级调委会倾力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11-15 17:29:37 打印 字号: | |

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向往不断提升,家装行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可随之装饰装修合同甲方乙方之间的纠纷也是日渐增多。近日,八里台法庭与八里台镇调解委员会、澜海社区调解委员会协作联动,携手化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让群众在家门口感受到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独特优势,赢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22年8月,八里台镇澜海社区居民刘某与冯某签订了一份总造价为23万元的装饰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冯某应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工,但装修到一半时,施工停滞不前,冯某也拒接电话。眼见距合同签订已逾一年,冯某仍以各种借口拖延工期,刘某为维护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冯某告上了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考虑到该案延误工期较久,且部分已经完成装修,涉及到鉴定问题,耗时长花费大,出于降低当事人损失的考量,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存在调解的可能,加之原、被告均是澜海社区居民,于是决定和八里台镇调解委员会、澜海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联合调解。

起初,原、被告双方情绪对立,刘某称装修人员不专业,误测施工条件,且员工数量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致使工期延误长达一年之久,要求冯某退还装修款10万余元,并支付违约金37万元,冯某则是觉得违约金过高,认为刘某根本没有调解的诚意。一时间双方剑拔弩张,调解陷入僵局。

为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在认真研究双方争议焦点的基础上,采取了“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面对原告刘某,承办法官向其阐明高达37万的违约金并不合理,如不降低诉求,不仅可能导致调解失败,后续还会耗费更多无意义的时间和精力。与冯某进行沟通时,调解员则是引用本社区的相关事例以案释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情理法融合,设身处地为其分析利弊得失,劝说冯某承担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承办法官和调解员耐心、专业的调解下,回归到理性解决问题的轨道。在八里台法庭和镇、社区两级调解委员会的见证下,冯某承诺分六次给付刘某8万元,并当场给付第一笔款项,至此双方握手言和,案件也圆满结束。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