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津南法院立案庭成功化解一起定制家具合同纠纷,当事人向津南法院表达感谢。让我们一起看看这个案例~~~~
案件情况
2020年8月13日,宋某与某公司签订《定制家具购销合同》,约定由某公司为其坐落于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湖的房屋定制家具,金额共计75000元,合同约定签订合同后45个工作日交付宋某,宋某当日通过银行向该公司监事张某转账75000元,张某于当日为宋某出具加盖该公司印章的收据。2020年8月19日,天津市静海区发布拆迁公告,涉案房屋在拆迁区域中。宋某在知晓拆迁通知后,联系张某告知其停止定做涉案家具。后续几年中宋某多次联系张某协商退款事宜,但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故宋某起诉至法院,诉请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家具款及给付资金占用费。
法院调查
承办法官司瑞经查阅双方意见和证据后,发现本案事实比较清楚,争议数额不大,但如进行诉讼程序不仅繁琐同时还会加重双方诉累。考虑到涉案合同的解除确非某公司所致,且某公司在宋某告知其停止工作前已经进行了定制工作,合同解除也给某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另,涉案发生至今已三年之久,宋某在庭审前后多次表示其前往多个机关奔走该案,身心俱疲。某公司亦表示损失已经产生,并提出要求反诉,但事发三年对于损失的举证难度却很大。
开庭及调解
承办法官司瑞考虑到想要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的争议,还是要从调解入手,宋某因该案造成经年困扰而情绪激动,因此要先从情理上得到宋某的认同,然后从法理上为宋某分析调解的利弊;与此同时,承办法官与某公司代理人多番沟通,不断磋商调解方案。但是多年的情绪积压使得第一次调解未能达成一致。后,承办法官司瑞与庭内调解经验丰富的鲁一男法官沟通此案,两人觉得该案仍有溯源化解的可能,故在二次庭审前一起为双方继续进行调解工作,最终长达三年的案件在多次磋商调解、沟通修改后终于达成了双方满意的调解方案。时至今日,宋某已收到第一笔调解款,后联系法院表达心中的感谢。
法官寄语
案件标的虽小,但在当事人心中确是三年的心结。审理案件不仅仅是断案止争,还要切实急民之所急,减少当事人之诉累,化解各方之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