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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悬赏令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悬赏令
  发布时间:2023-12-22 17:08:11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现经申请执行人燕希军申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发布悬赏令,对公告案件的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提供者予以奖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19)津0112执2915号案件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被执行人:范舜凯,男,1973年出生,汉族,住天津市南开区天宝路45号。公民身份号码:1202241973XXXX0731。

上述被执行人需履行债务本金2482140.93元及相应的利息、案件受理费和执行费。希望知晓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如提供的线索是本院没有掌握或者申请人没有提供,经查证属实并据以执行完毕,本院将按照下列标准给举报人以下奖励:

如通过举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并使之到案履行债务,或因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收回全部或部分案款的,本院最高将按照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的10%划付给举报人作为奖金。

举报可采用书面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举报电话18526328507(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本院安排专人负责举报人的举报工作,承诺维护举报者的利益,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杜绝打击报复。

悬赏金领取方式:

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本院在举报的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三十日内,从执行到位款项中优先扣取悬赏金支付给举报人。

奖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金均含税,需提供相应完税发票。悬赏举报截止日期: 2024年12月17日。

本悬赏令,解释权归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8日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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