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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房产母子对簿公堂,法官悉心调解一案解多案
分房产母子对簿公堂,法官悉心调解一案解多案
  发布时间:2023-12-29 14:38:16 打印 字号: | |

“我将他抚养成人,他却对我辱骂,不尽孝道,占有使用我的房屋……”。

“她找老伴后竟想卖掉房屋,我不同意,我要求将属于我的房子和拆迁权益返还给我……”

近日,津南法院咸水沽法庭受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

案件受理

原告张甲与被告张乙系母子关系。张甲诉称,2014年其购买了位于津南某小区的房屋,后被告使用该房屋进行超市经营,使用至今。多年来,被告张乙辱骂、殴打原告,不尽孝道,并先后起诉原告,伤害母子感情。现原告需使用涉案房屋居住生活,因此诉至法院要求张乙将原告所有的房屋腾空,恢复原状,返还原告。

承办法官冯裕波受理案件后,发现当事人在本院已有5起案件,在与相关案件承办人简单沟通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案件当事人询问具体案情。经具体沟通承办法官发现,案件并非简单地财产纠纷,更主要的是横亘在张氏母子之间的亲情隔阂导致二人心结难解。

前缘纠葛

2010年因整合拆迁,张甲、张乙一家人共同取得两处房产及相应的补偿款。2023年因拆迁房屋、补偿款问题,再加上母亲改嫁,母子产生矛盾。2023年7月儿子起诉母亲索要拆迁权益,判决生效后母子二人矛盾升级,儿子再次起诉母亲所有权确认和返还原物共3起案件;母亲也起诉儿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件,以及本案返还原物纠纷1件。

调解解扣

面对剑拔弩张的母子,冯裕波法官并未简单化的“依法裁判”,而是耐心倾听母子双方的心声,从情理上对母子二人进行疏导。经过与律师的沟通,承办人以话谈方式,从家长里短到法言法语,从情理上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从法理上说明利害关系及法律后果。经过努力,母子双方情绪缓和,双方对房产归属及其他财产归属的划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同时母子双方将自己起诉的案件撤诉,儿子撤回了生效案件的执行申请。母子双方所有问题一并解决,不再有任何经济纠纷,双方的心结也得到了纾解。

法官寄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纠纷看似小,却关乎着社会的稳定。面对当事人的心结,承办法官并未就案论案,而是秉承着消除矛盾、弥合亲情的原则,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入情入理的分析,努力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充当起矛盾纠纷的“减压阀”。本案的顺利调解,不仅达到了一案结多案解的效果,而且修复了当事人的母子亲情,维护了家庭和谐,实现了纠纷实质性化解,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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