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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钱了,不用开庭了

给钱了,不用开庭了

  发布时间:2024-04-16 16:56:45 打印 字号: | |

“法官、调解员,已经确认钱到账了!”

近日,津南法院立案庭朱永朋速裁团队成功化解一起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一个多星期前,人民调解员刘瑞祥受委派诉前调解甲公司诉乙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履行了供货义务,但是被告公司迟迟未能支付货款50,769元,此货款一拖再拖,原告便一纸诉状起诉至人民法院。

接到委托后,调解员刘瑞祥就通过电话的方式提前与两个公司的代理人进行沟通,一步一步的将本次案件的货款数额、给付期限、违约金数额等矛盾争议点逐一“击破”。

“2022年的货款拖欠至今,被告方也没有按照补充协议的内容履行给付义务,现在回收资金太难了”、“货款数额没有问题,但是我方不同意支付违约金.....”4月12日,调解员终于成功地把两家公司约到了津南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来落实最终的调解意见。同时,承办法官朱永朋也加入其中,对本次案件解决的后续法律程序及法律后果进行讲解。

“这几年,建筑行业回收资金确实困难,但是我们会像调解员说的,应积极履行义务,这笔款项我们今天就付”被告代理人终于松了口。于是,在人民调解员和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当即将货款50,769元转给原告方,原告方也同时放弃违约金的主张,双方协商内容即时履行,握手言和。双方作为多年的合作伙伴,没有因为对簿公堂而撕破脸面,纷纷表示如有机会会继续合作。

2024年初,津南法院立案庭优化办案模式,加大解纷资源整合力度,速裁团队内成立“多元解纷”分队,将驻院调解员一对一嵌入各速裁团队,打造“一审一助一调一书”的调解工作新模式,承办法官经筛选直接将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如遇到专业法律问题能够及时向承办法官反馈并得到指导,达到“1+1+1+1>4”的效果,提升案件质效,做的案结事了,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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