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八里台法庭联合驻庭调解员、社区调解员以调解方式审结一起相邻关系纠纷,实现纠纷实质化解,让不睦的邻里关系由“阴”转“晴”。
案件情况:
2024年3月底,位于八里台镇某小区6号楼上层业主王某某家中发生水管爆裂,使得其下层业主李某某家中出现漏水,漏水导致李某某家中墙体和家具发生损坏。李某某多次上门要求查看王某某家中水管情况,均遭到王某某的拒绝。双方几经协商,矛盾终无法调和,李某某遂于2024年5月中旬诉至津南法院,要求王某某承担相邻损害赔偿责任。
调解经过: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通过电话及时联系王某某和李某某,但双方就损害发生原因及事实情况各执一词。
为查明事实情况,承办法官同驻庭调解员多次前往业主家中勘验现场。经现场勘验,发现确系王某某家中水管破裂导致李某某家中漏水,进而造成一系列财产损失。
掌握情况后,承办法官联合社区调解员、驻庭调解员对相关损害定额,并从法理和情理两个维度释法析理,最后双方各退一步,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
法官寄语:
实践中,相邻漏水问题所引发财产损失,在高层住宅中尤为多发,其往往更容易引发邻里关系紧张,甚至是整体居住环境的恶化。为此,业主应从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合理使用相关权利,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进而减少本可避免发生的损失。
提出建议:
合理使用房屋,依法行使权利。业主在行使居住权利过程中,应在合理可控的范围内,不能因标新立异导致公共设施的损害,进而威胁到他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配合定责定损,及时降低损害。漏水发生后,相邻业主之间应相互配合,排查原因,及时修复,从源头解决问题。同时,及时对发生的损失予以清点,定损定责。
理性解决纠纷,防止损失扩大。如双方无法定损定责,应及时联系物业或社区工作人员居中调解。调解只是手段,和解才是目的,当事人双方要避免赌气、斗气,才能更高效率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