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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发布时间:2024-10-22 16:39:16 打印 字号: | |

一、

执行案号:(2024)津0112执1152号

失信被执行人:郭峰

性别:男性

年龄:38

证件号码:120112198611101631

立案时间:2024-01-22

执行法院: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3)津0112民初12134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给付申请执行人欠款8055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二、

执行案号:(2024)津0112执恢349号

失信被执行人:邵德亮

性别:男性

年龄:36

证件号码:150424198812123615

立案时间:2024-02-22

执行法院: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3)津0112民初13099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判决书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部分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三、

执行案号:(2024)津0112执1332号

失信被执行人:崔锦山

性别:38

年龄:男性

证件号码:120112198610051310

立案时间:2024-01-23

执行法院: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4)南民一初字第3146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给付申请执行人抚养费872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四、

执行案号:(2024)津0112执2968号

失信被执行人:李振哲

性别:男性

年龄:46

证件号码:372832197803066639

立案时间:2024-03-18

执行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4)津0112民初652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给付申请执行人货款117602.2元,案件受理费132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五、

执行案号:(2024)津0112执1086号

失信被执行人:韩盼涛

性别:男性

年龄:34

证件号码:130434199008163716

立案时间:2024-01-19

执行法院: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3)津0112民初4497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给付申请执行人租金13000元及利息,违约金390元,案件受理费169元,保全费167.8元,公告费56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六、

执行案号:(2024)津0112执6312号

失信被执行人:廉卫

性别:男性

年龄:35

证件号码:210323198912291434

立案时间:2024-07-15

执行法院: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2)津0112民初11719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给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180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070.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七、

执行案号:(2024)津0112执1484号

失信被执行人:庞云霞

性别:女性

年龄:62

证件号码:120221196205200629

立案时间:2024-01-25

执行法院: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3)津0112民初5593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给付申请执行人341908.29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部分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八、

执行案号:(2024)津0112执1484号

失信被执行人:张兆起

性别:男性

年龄:62

证件号码:120221196212021119

立案时间:2024-01-25

执行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3)津0112民初5593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给付申请执行人341908.29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部分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九、

执行案号:(2024)津0112执890号

失信被执行人:吴亚

性别:男性

年龄:34

证件号码:320722199007125431

立案时间:2024-01-17

执行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3)津0112民初13774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给付申请执行人货款93480.2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1737.2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十、

执行案号:(2024)津0112执8402号

失信被执行人:陈亮庆

性别:男性

年龄:47

证件号码:612427197706281676

立案时间:2024-09-10

执行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4)津0112民初1811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给付申请执行人货款148450.83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3269元,保全费1262.3元,公告费4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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